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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通院〔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开学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3-28 22:17  

校属各单位:

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 现就春季学期开学前加强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明确返校要求根据上级要求和疫情变化

 学校将全面摸排师生情况、 征求卫生健康部门专家意见后, 审慎研究学校春季学期开学和返校时间, 报市教委备案同意后实施。 开学时间一旦确定, 将通过学校官网、 微博、 微信公众号、 学生群等渠道广泛告知每位师生, 请各单位务必提醒师生员工留意学校的官方通知, 合理制定学习、 生活计划。

各单位要明确告知师生严格执行返校报告制度, 未经同意, 均不得提前返校。 凡是在湖北等重点地区的师生开学前不得返回重庆境内; 市外其他地区返渝的师生, 一律实行隔离观察14天,教职工应从隔离当天向学校人力资源处备案( 联系人:腾宇, 联系电话:17726295856) , 学生应从隔离当天向辅导员备案。 师生员工如有驾车返渝的, 应按照重庆市《 关于对非渝籍车辆进出我市高速公路实行网上预约通行的通告》规定执行。对未经批准自行提前返校的师生员工, 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进一步加强校园管控目前学校已实行封闭式管理

 南北校区各开放一个进出通道( 南校区3号门、 北校区1号门) , 其余校门全部关闭。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严禁快递人员、 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 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 对经学校允许进入校园的人员一律要进行严格的身份查验、 体温检测并逐一登记, 体温高于或等于37.3摄氏度的一律不得入内, 同时报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按规定流程处置。留校人员及值班值守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 人力资源处落实专人对学校留校人员及值班值守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检测, 做好登记造册。 留校人员及值班值守人员所在单位要做好对相关人员的关心、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 进一步细化摸底排查

“基础信息全摸清、 动态信息全掌握”是开展科学防控的基础, 各单位要充分发动教师、 辅导员等力量, 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数据精准核查、 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户、 不落一人, 切实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摸排和管理工作, 建立本单位师生的健康档案和工作台账, 确保全面、准确的了解师生的身体状况与活动轨迹。 各单位应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具体的信息联络员, 加强信息报送, 不得出现漏报、 迟报、 瞒报等情况。全体师生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 学校开展的摸排工作,如实告知情况; 从重庆市外返回人员应主动向社区和学校登记、备案, 配合做好管控工作, 落实观察期要求, 坚决阻断与其他师生的接触; 随时关注家人及周边人员的健康状况, 如有发热、咳嗽、 呼吸道感染症状, 按当地政府规定程序诊治, 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情况。

四、 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更积极主动的发挥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 除校级层面推送的各类信息外, 应充分利用自有的宣传渠道向师生及学生家长宣传疫情防治知识、 防控要求、 工作动态等信息, 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促进师生防护能力的提升, 引导师生积极配合、 参与地方和学校的防控工作, 加大对学校已开通的心理辅导热线的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心理疏导。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总结, 及时向学校防控工作办公室上报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 汇聚学校阻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2020年2月4 日

附件【12-移通院〔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开学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2.4.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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